关于开展2014年度转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度转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继续开展优秀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录人员范围及条件
1、劳务派遣工。在本单位项目施工一线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从事关键岗位的劳务派遣工。推荐条件:本人有转录意愿;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8岁以下, 符合优先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40岁。
2、派遣生。根据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中铁一人(2011)389号)规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的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推荐条件:招用时经集团公司备案,自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企业招用的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所学专业和所从事岗位对口,并为本单位的主要专业。
3、符合优先申报条件的劳务工在满足上述第一条推荐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报。
4、优先申报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报:
一是获得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年度综合会表彰;
二是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本单位年度综合会表彰;
三是参加国家、陕西省及股份公司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五名;集团公司“中铁一局杯”技术技能大赛前三名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取得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注册类专业证书的;担任项目部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满1年的。
二、工作流程
1、各单位坚持先考核、后公示、再推荐的原则,对拟定的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优秀的作为推荐人选。
2、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8日前将推荐人员以下电子版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
① 转录人员推荐审批表;
② 转录人员申报花名单;
③ 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④ 本人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技术(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
⑥ 获奖文件、证书扫描件。
3、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集团公司。
4、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单位将人员基本情况、具备的相关条件在本单位厂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部。
5、各单位将拟录用人员以下材料于2015年1月8日前报至人力资源部。
三、报送的材料
1、《转录人员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
2、个人转录申请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项目基层和所在单位考试、考核评价资料。
4、本人学历证书、技术(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派遣生需提供人事档案。
5、受表彰人员,需提供表彰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6、各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四、特别说明
1、推荐名额。各单位符合优先申报条件的不限人数,符合其余条件的各单位名额为1人。
2、录用人员岗位应侧重于本单位的关键岗位与紧缺岗位,同时侧重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长,认同企业文化,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人员。
3、此次优转录工作原则性强,要求各项目部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杜绝造假行为,在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本项目部反映,或直接向公司工会、纪委监察部反映。
桥梁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