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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相关法律2015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作者:站点管理人员  点击量:

泰国目前实施的《劳动保护法(Labour Protection Act)》制订于1998年,其中明确了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及义务,建立了关于一般劳动、雇用女工和童工、工资报酬、解除雇用关系和雇员救济基金等方面的最低标准。同时,《劳动保护法》也赋予了政府干预管理的权利以确保雇主和雇员双方关系的公平、健康发展。此外,相关立法还有《劳动关系法(labor Relation Act)》(1975年)、《工会法(Act on Establishment of Labor Courts and Labor Courts Procedures)》(1979年)、《社会保险法(Social Security Act)》(1990年)和《工人抚恤金法(Workmen's Compensation Act)》(1994年)等。

上述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有:

【最低工资】泰国按照地区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最低工资水平。根据最新设施的标准,泰国77个府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天151泰铢至206泰铢不等。这个标准会不定期调整。

【工作时间和请假】工作时间标准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特殊行业每日工作时间可能延长,但是每周工作总时长不得超过48小时。对于有害雇员健康的工作和危险工作,每日不得超过7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2小时。雇员每周至少应休假一天,雇主不得要求雇员加班,除非雇员同意,且超过最高工作时间必须付给雇员补偿金,补偿金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至3倍。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最长工作时间36小时。

雇员请病假没有限制,但是每年带薪休病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雇员请3天病假以上,雇主可以要求提供医生证明。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雇员,每年在国家13个法定假日之外还可以享受6天的带薪假期。女雇员可以享受包括假日在内共90天的孕产假,但是其中只有45日为带薪假。

【雇员记录】雇用10人及以上的雇主自雇员达到10人之日起15天内必须制定劳动管理章程并公示,管理章程应在宣布或公示之日起7天内提交给劳工部劳动福利保护厅。雇用10人及以上的雇主还必须建立雇员记录,包括雇员工资发放、加班和假日工作等情况,上述雇员记录和证明材料在雇员离职后还要保存至少两年。

【女工的使用】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女工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以及雇主不得使用孕妇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规定雇主不得因女工怀孕而对其解雇。

【童工的使用】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童工(15-18岁)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雇主只允许雇用15岁以上的童工,且要向劳动检查部门申报雇用童工情况。雇主不得使用童工加班或在假日工作,一般也不得使用童工在晚上10点至次日6点工作。

【工人抚恤金】雇主必须向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生病和死亡的雇员提供抚恤,具体可分为抚恤金、医药费、复原费和丧葬费四类。抚恤标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雇主必须每月支付给雇员原工资的60%作为抚恤金,但不低于每月2000铢或高于每月9000铢,对于失去器官、致残或致死的情况,雇主要依法支付抚恤金达到一定时间段。所有雇主都要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保险办公室管理的工人抚恤基金缴款,缴款标准由劳工部规定。

【社会保险】所有雇主必须依法在雇员每月工资中代扣社保基金,目前规定的社保基金缴纳标准为雇员月工资的5%(月工资最高基准为15000铢),雇主也必须为雇员缴纳同样金额的社保基金。雇主和雇员必须于次月的15日前向将社保基金汇给社会保险办公室。在社保基金注册的雇员非因公受伤、患病、残疾或死亡可以申请补偿,还可以享受儿童福利、养老金和失业金。

【解除雇用关系】对于没有时限的雇用合同,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可以在发薪日当天或之前通知对方,然后在下一个发薪日前解除雇用关系。雇员出现违法犯罪、因故意或疏忽给雇主带来巨大损失、连续旷工三日以上等情况,雇主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雇雇员并停发工资。没有任何过错而被解雇的雇员,有权取得离职费,具体金额根据雇员为雇主工作的年限而定。

    雇主因为部门和业务调整、设备技术改造等原因裁员,应提前60天通知雇员或者支付给雇员60天的工资作为离职费。此外,对于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年满6年的雇员,还需增发离职费,计算方法为自工作的第七年起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发15天工资,最多不超过360天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