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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宏观经济

时间:2014年07月12日    作者:站点管理人员  点击量:

1.总述

    上世纪70年代以前,马来西亚以农业经济为主,依赖初级产品出口。7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电子业、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同时实施马来民族和原住民优先的“新经济政策”,旨在实现消除贫困、重组社会的目标。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受世界经济衰退影响,马经济下滑。在政府采取鼓励私人投资和吸引外资等措施后,经济明显好转。1987年之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年均GDP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以上。1991年,时任总理马哈蒂尔提出“2020宏愿”的跨世纪发展战略,旨在2020年将马建成发达国家。1995年,又提出“多媒体超级走廊”计划和“生物谷”计划,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生物科技。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马经济遭受严重打击,马币对美元汇率下跌幅度曾达46%,股市综合指数下挫过半。1998年,马经济出现13年来首次负增长(-7.5%),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上升。1998年9月,马政府采取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出台多项资金、货币管制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对短期外资进行监管,将马币和美元汇率固定在1美元兑3.8马币,禁止岸外马币交易等。此后,马金融形势渐趋稳定,股指逐步回升。1999年2月,马政府以征收撤资税取代对短期外资的管制,外资开始回流。马经济开始复苏,全年经济增长5.4%。2000年,马经济在1999年复苏基础上稳定增长,各项经济指数基本恢复到危机前水平,经济增长率达8.5%。

  21世纪初的几年内,通过稳定汇率、重组银行债务、扩大内需和出口等政策,马经济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巴达维总理上任后,将重点转向农业等基础产业建设,带动乡村发展;积极推动消费和投资,把私营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鼓励发展旅游和教育产业,推动经济多元化。2006年4月,马政府第九个五年计划(2006-2010年)获得国会通过,其主题是“共同迈向卓越、辉煌和昌盛”,施政重点是降低财政赤字,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加大农业投入,扶持中小企业,推动旅游业发展。2007年,马政府相继实施北马输油管线、伊斯干达发展区、北部经济走廊和东海岸经济区等大型发展计划,以刺激经济发展和实现未来经济转型。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马金融体系没有造成太大的直接影响,但其实体经济受到国际需求萎缩影响较大。2008年10月开始,马出口出现负增长,外国直接投资大幅下降。为减缓金融危机的冲击,马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救市”措施:拨款50亿马币扶持股市;推出总额达670亿马币(约190亿美元)的两套经济刺激计划;马央行3次下调基准利率至2.0%;对居民存款实施全额担保等。这些举措增强了市场信心,阻止了马经济的进一步下滑。2008年马GDP仍增长4.6%。

  2009年4月,纳吉布总理上任后,除继续实行经济刺激方案外,还着手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和金融业。先后撤销27个服务业领域的外资股权限制等,以放宽外资准入,改善投资环境。

  2010年6月,马政府公布第十个五年计划(2011-2015年),将私营经济和以创新为主导的行业作为引领国家经济腾飞的主动力,并逐步改革被认为偏高的国内补贴制度,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第十个五年计划共拨出2300亿马币用于发展支出,其中55%用于发展经济。2010年下半年,纳吉布总理又提出经济转型计划,推出包括批发零售、旅游、商业服务、电子电器、教育、医疗保健等在内的12个国家关键经济领域的发展目标,具体措施包括推出总值1380亿美元和670亿马币的共150项“切入点计划”,预计到2020年将创造330万个新的就业机会。

  2011年,国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发达经济体疲弱不振,日本地震、海啸和泰国洪灾等自然灾害使亚洲制造业供应链被打乱,马经济受到一定负面影响。尽管如此,随着马经济转型计划重点项目的稳步推进,私人及外来投资大幅增长,国内需求强劲,马经济整体表现良好。2011年,马GDP实现5.1%的增长,高于其他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如泰国、墨西哥和俄罗斯)。

2012年以来,由于主要市场需求减少,马出口下降,经济增长主要靠强劲的内需以及投资拉动。在私人领域稳定支撑下,国内消费和投资持续扩张,不断推动经济增长。2012-2013年,马GDP分别增长5.6%和4.7%。期间,马加快实现“2020宏愿”,稳步推进经济转型计划重点项目,部分措施包括自2014年1月起在全国实施最低工资,以及于2015年4月开征6%的货品和服务税(GST)。受外部经济环境复苏和内需持续增长的刺激,世行预估2014年马经济将增长5%。随着时间的推移,马政府早前采取的降低补贴以削减财政赤字的政策将对国内消费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另一方面,马政府继续推行经济转型计划,尤其是其中的基础设施项目将有利于刺激投资继续增长。

2.农业

   产品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油棕、橡胶、水稻、蔬菜、可可、椰子、胡椒等,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在马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上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农业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2013年农业产值559.1亿马币,同比增长2.1%,占GDP比重5.2%。出口额642.3亿马币,同比下降17%,占出口总额的8.9%。

  棕油 马来西亚是世界上第二大棕油及相关制品生产国,出口量约占全球总量的50%,但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2013年,棕油产量为1922万吨,同比增长2.3%。原棕油全年平均本地交易价格为每吨2371马币,同比下降14.2%。棕油出口1782万吨,同比下降0.4%,出口金额417.7亿马币,同比下降21.3%,占出口总额的5.8%。其中对中国出口365万吨,至此,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马棕油出口的最大目的地。其他主要出口市场还包括印度、欧盟、中东、巴基斯坦、美国和日本等。

橡胶 马来西亚是全球第三大天然橡胶生产国和出口国,第一大橡胶手套、橡胶导管及乳胶线出口国,第五大橡胶消费国。上世纪90年代初,马天然橡胶的产量和出口量开始萎缩。2002年以来,随着国际市场对橡胶需求的增加,国际胶价回升,马橡胶业开始复苏。2013年,天然橡胶产量为83万吨,同比下降9.8%。年平均价格为每吨7746.8马币,同比下降24.1%。橡胶出口84.6万吨,同比增长9.7%,出口金额70.3亿马币,同比下降10.6%,占出口总额的1.0%。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为中国、欧盟、中东、美国、巴西和韩国等。

3.矿业

  马采矿业以开采石油、天然气为主。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管理及开采均由马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 控制。2008-2011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矿业呈现负增长。2012-2013年,因维护原因于2011年关闭的部分石油开采设施重新恢复生产,以及沙巴州近海油田原油产量增加,马矿业呈现缓慢增长。2013年,矿业产值637.7亿马币,同比增长0.5%,占GDP的8.1%。出口金额964.9亿马币,同比增长3.8%,占出口总额的13.4%。

  原油 马石油储量丰富,截至2010年,已探明原油储量59亿桶。2013年,马生产原油2.08亿桶,同比下降2.3%。出口金额316.4亿马币,同比下降1.0%,占出口总额的4.4%。主要出口目的地为澳大利亚、印度、泰国、日本及新西兰等。

  天然气 马天然气储量丰富,截至2010年,已探明天然气储量2.59万亿立方米。2013年,日产天然气58.9亿立方英尺(约合1.67亿立方米)。马是世界第三大液化天然气出口国,2013年液化天然气出口2525.2万吨,出口金额591.9亿马币,同比增长5.5%,创历史新高。主要出口至日本、韩国和台湾等。

 马曾是世界产锡大国,但近年来锡矿的储量和产量逐年下降,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低。2013年,锡出口3.6万吨,同比下降2.2%,出口金额25.3亿马币,同比增长4.8%。

4.制造业

马1957年独立后,制造业以利用本国资源发展加工制造业为主,随着电子、石油、机械、钢铁、化工及汽车制造等行业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初级产品加工业地位逐步下降,制造业成为马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近年来,马制造业发展平稳,但占GDP的比重逐年降低。2013年,制造业产值为1930.1亿马币,同比增长3.4%,占GDP的24.5%。出口金额5496.1亿马币,同比增长5.7%,占出口总额的76.4%。出口产品中电子、机械、石油、化工分别占25.9%、10.8%、9.3%和7.2%。主要出口市场包括东盟(占比30.8%)、中国(14.0%)、欧盟(10.3%)、美国(9.8%)、日本(6.1%)以及香港(5.6%)等。

5.建筑业

上世纪90年代初期,马建筑市场蓬勃发展,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年均增长14.8%。金融危机爆发后,该行业受到重创。2006年,马宣布执行第九个五年计划,启动部分政府工程和公共项目,建筑业开始缓慢复苏。2008年,马政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出了670亿的财政刺激计划,对马建筑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9-2013年,建筑业产值保持增长态势。2013年总产值294.2亿马币,同比增长10.9%,占GDP比重的3.7%。

6.服务业

  为促进经济多元化增长,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马政府积极鼓励服务业发展,服务业逐渐成为马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吸收超过50%的就业人口。目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46.8%提高至2013年的55.2%,为马经济结构中最大的产业部门。2013年产值为4340.0亿马币,同比增长5.9%。主要行业包括批发零售(占GDP14.5%)、金融保险(9.1%)、政府服务(8.3%)、房地产和商业服务(5.6%)、通信(4.0%)、运输仓储(3.6%)等。

7.外贸

  马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自1995年以来,外贸依存度达150%以上。从1998年起,马连续16年保持贸易顺差。21世纪以来,马对外贸易增长较快,2001-2008年对外贸易平均增速在25%以上。2009年,马对外贸易额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外贸总额降幅达16.6%。2010年马外贸恢复强劲,外贸总额11686亿马币,同比增长18.3%,接近危机前2008年的水平。2011-2013年,在全球经济总体不景气的背景下,马对外贸易仍取得较好的成绩。

2013年,外贸总额达到13688.8亿马币,同比增长4.5%,创历史最高记录。其中,出口额达7198.2亿马币,同比增长2.4%,进口额6490.7亿马币,同比增长7.0%。其中,出口产品主要是电气电子产品、棕油及棕油制品、石油制品、液化天然气、石油、木材及木材制品等。其中工业制成品占76.4%,矿产品占13.4%,农业类产品占8.9%。前十大出口市场依次为新加坡、中国、日本、欧盟、美国、泰国、印尼、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和韩国。进口产品主要是电子电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学化工品等,半成品、生产材料及消费品分别占58.4%、15.2%和7.3%。前十大进口来源地依次为中国、新加坡、欧盟、日本、美国、泰国、中国台湾、韩国、印尼和越南。

8.吸收外国投资

  马政府一直欢迎外商在制造业领域的投资。上世纪70年代,推行出口导向型政策后,欧美和日本部分制造加工业转移到马来西亚。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马受到较大冲击,尽管采取了征收撤资税等措施,外来投资还是呈下滑趋势。进入21世纪,随着对贸易、投资的不断开放,以及谨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和在关键领域采取结构改革,马经济得以恢复并取得较大发展,外商投资日趋活跃,目前已成为推动马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2013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增长11%,东南亚国家仅为2.4%。与之相比,马吸引外资表现出色,2013年外来直接投资额创新高,达387.7亿马币,同比增长24%。吸引外资的主要领域为制造业(占37.6%)、服务业(占28.8%)及矿业(占28.7%)。服务业则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及信息通信行业。前五大外资来源地分别为日本、新加坡、荷兰、中国香港及英属维珍群岛。

9.多变和区域贸易协定

马来西亚于1957年加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创始成员国。马来西亚是东盟的创始成员国,2002年起东盟国家开始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在区域内部实现贸易零关税。截至2013年,马来西亚已与日本、巴基斯坦、新西兰、印度、智利及澳大利亚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与土耳其和欧盟的双边自贸协定还在进行磋商。作为东盟成员,马来西亚已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以及澳新(澳大利亚新西兰)签署了区域自贸协定。

 10.投资政策 

  投资领域 马政府鼓励外国投资者到其出口导向型的生产和高科技领域投资。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橡胶制品、石油化工、医药、木材、纸浆制品、纺织、钢铁、有色金属、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医疗器械、科学测量仪器制造、塑料制品、防护设备仪器、可再生能源、研发、食品加工、冷链设备、酒店旅游及相关的服务业等。

  优惠政策 马是WTO成员,外国企业在马投资享受最惠国待遇,政府主管部门通过个案核准形式批准外资享有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一般以直接或间接减税的形式体现,主要包括:新兴工业地位(PS),公司可获准减免所得税的70%-100%,免税期为5-10年;投资税务补贴(ITA),公司自符合规定的第一笔资本支出起5年内,可享受合格资本支出的60%-100%的税务补贴。就行业优惠政策而言,主要包括:(1)凡生产清真食品的公司,自符合规定的第一笔资本支出之日起5年内可享受合格资本支出100%的投资税务补贴。(2)获“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的公司,主要是通讯及信息技术公司,外国公司可100%控股;10年内免缴所得税,并可在5年内申请财税津贴。(3)生物科技公司从第一个盈利年开始,免缴10年所得税;10年届满后,缴纳20%的所得税,优惠期仍为10年;公司在进行合并或并购时,可免缴印花税,并免缴5年的不动产收益税。此外,马政府还为在马五大经济发展走廊及12个国家关键经济领域(NKEAs)范围内的投资制订了单独的优惠政策。

11.经商成本  

   建筑成本

 马来西亚工厂建设平均费用如下:以钢筋水泥为结构的工厂建造价格为65-230马币/平方英尺;钢筋水泥上筑门式钢框架的工厂建造价格为75- 250马币/平方英尺;设有无尘清洁空间的工厂建造价格为120-130马币/平方英尺。2014年4月,马来西亚钢材价格2180-2280马币/吨,水泥价格16.8马币/包(50公斤/包)。

 水、电、油价格 马来西亚水、电、气以及燃油等供应充足,成本较低。

水价 马来西亚各州水费按不同的用水标准分段计价,每个用户每月最低收费3.0-6.6马币,水价各州收费标准都不相同。住宅用水量在15/20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单价0.22-0.90马币;20-35/40立方米,单价0.42-1.65马币;超过35/40立方米,价格0.66-2.96马币。工业/商业用水量在35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单价0.66-2.60马币;超过35立方米,价格0.84-2.96马币。

污水处理费 住宅用户按房屋类型每月收取2-8马币,工业用户按厂房结构每人每月收取2-2.5马币,商业用户按营业场所每月收取基本收费和超量收费,用量超过100立方米,超出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3马币;超过200立方米,超出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45马币。

电价 马来西亚东西部分电价略有不同。

(1)西马半岛从2014年起执行新电价:住宅用电,每月基本收费3马币,单价按用电量多少有差别。200度以下,每度0.218马币;200-300度,每度0.334马币;300-600度,每度0.516马币,超过900度时每度0.571马币;商业用电分低压用电和高压用电,每月基本收费7.2-600马币,单价每度0.224-0.451马币;工业用电分低压用电和高压用电,每月基本收费7.2-600马币,单价每度0.175-0.441马币;矿业用电每月基本收费120马币,单价每度0.172-0.381马币;农业用电分低压用电和高压用电,每月基本收费7.2-600马币,单价每度0.224-0.472马币;

(2)东马的沙巴州2014年起:住宅用电每月基本收费5马币,100度以下,每度0.175马币;100-200度,每度0.185马币;200-300度,每度0.33马币;300-500度,每度0.445马币;500-1000度,每度0.45马币;超过1000度的部分每度0.47马币;商业用电分低压用电和高压用电,每月基本收费15-1000马币,单价每度0.195-0.395马币;工业用电分低压用电和高压用电,每月基本收费15-1000马币,单价每度0.18-0.376马币;

(3)沙捞越州:住宅用电每月基本收费5马币,100度以下,每度0.34马币;100-400度,每度0.29马币;超过400度的部分每度0.33马币;商业用电每度0.144-0.40马币;工业用电每度0.144-0.40马币。

燃油价格 马来西亚燃油实行浮动价格制。截至2014年4月15日,97号无铅汽油零售价为每升2.9马币,95号无铅汽油零售价为每升2.1马币;柴油零售价为每升2.0马币。

   税收

  公司税 税率为25%,对实收资本低于250万马币的公司,第一个50万马币收入的税率为20%,以后收入的税率为25%。

  个人所得税 2010年起,马公民个人所得税为0% - 26%,外国公民的税率固定为26%。

  预扣税 非本地公司或个人应缴纳预扣税,特殊所得(动产的使用、技术服务、提供厂房及机械安装服务等)10%;利息15%;依照合同获得承包费用:承包商10%、雇员3%;佣金、保证金、中介费等10%。

  房地产盈利税 随着近两年马房地产价格不断升高,2012年起马重新启用房地产盈利税,并在2013预算案中将税率增加了5%。2013年起,房地产盈利税按照持有时间分为3类:1、持有2年内脱售,税率15%;2、持有2-5年间脱售,税率10%;3、持有超过5年脱售,无需缴纳房地产盈利税。

  销售税 依据《1972年销售税法》对进口或本地生产商品征收的税,大多数商品税率为5%-10%,酒类为20%。

  服务税 依据《1975年服务税法》由律师、工程师、建筑师、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私立医院、保险公司、电信服务公司、宾馆、餐厅等提供服务的公司或个人所缴纳的税,税率通常为6%。

  国内税 依据《1976国内税法》对本地制造的一些特定产品征收的税,包括烟草、酒类、扑克、麻将、摩托车及汽车等。

  进口税 大多数进口货物需缴纳进口税,税率分从价税和特定税,近几年马已取消了多种原料、机械与零部件的进口税。马与东盟国家之间实行特惠关税,工业产品的进口税为0-5%之间;与日本实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进口税;与中国和韩国分别实行中国-东盟自贸区以及韩国-东盟自贸区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进口税。

  工资水平 2012年5月,马出台了私营领域最低薪金制,规定西马半岛员工工资不得低于900马币/月或4.33马币/小时;东马沙巴和沙捞越州和纳闽岛员工工资不得低于800马币/月或3.85马币/小时。大多数公司为员工提供附加福利,如免费医疗、个人意外保险和人寿保险、免费交通或交通津贴、年终花红、退休金等。马投资发展局公布数据显示,马制造业领域管理人员平均月薪3294马币到2.2万马币不等,非管理人员平均月薪分为普通工人879马币、技术工人和技师1828马币。马低端产业工人和服务业劳工比较缺乏,吸收外籍劳工的主要领域有制造业、建筑业、种植业以及部分服务业。目前,马尚未对中国开放普通劳务市场。

12.五大经济发展区

  伊斯干达发展区(Iskandar Development Region,简称IDR) 2006年11月正式启动,涵盖马来半岛南部柔佛州的新山、哥打丁宜和笨珍等数个地区,与新加坡隔柔佛海峡相望,占地面积2217平方公里,人口约135万。根据发展规划,新山、努沙加亚、西大门发展区、东大门发展区以及士乃-士古来地区等五个区域被确定为功能不同的重点发展区域。其中,新山和努沙加亚两个区域还被确定为可以实行智能快速过境卡的首批自由出入区,以吸引外国公司特别是新加坡公司在IDR设立办事机构。IDR的管理机构为伊斯干达发展区管理局(Iskandar Regional Development Authority,IRDA)。

  从2006至2011的6年中,IDR累计投资额高达847.8亿马币,其中60%(506.4亿马币)为国内投资,40%(341.4亿马币)为外资。目前,发展区第一阶段各旗舰计划大部分已完成,迈入计划的第二阶段。主要目标是加强地区性合作,改善发展区周边的交通体系。

2012年3月,马总理纳吉布宣布,政府将在2012至2020年间,在IDR推动及落实59项发展计划,预计可吸引约1400亿马币的国内外投资,创造6.8万个就业机会。

  北部经济走廊(Northern Corridor Economic Region,简称NCER) 2007年7月正式启动,直至第12个马来西亚计划结束的2025年,涵盖马来西亚半岛北部的玻璃市、吉打、槟城和霹雳四州,人口429万。重点是该地区农业、制造业、旅游业、物流业的革新与发展。根据该计划,马将在2015年前筹集并投入1770亿马币资金,其中三分之一的资金将来自政府,其余依靠私人界,包括私人融资计划(PFI)。时任总理巴达维成立了一个由他领导的北部走廊发展执行委员会(NorthernCorridor Implementation Agency, NCIA),负责监督和推动该项经济走廊计划的实施。

  2011年底,北部经济走廊推出“走廊及城市实验室”计划,拟与私人界合作,选定 26 个项目,争取在 2025 年前为GDP贡献 174.6亿马币,吸引 270.2 亿马币的投资。该计划涉及农业、制造业、旅游业等,将为北部各州创造7 万个就业机会。“

  东海岸经济区(East Coast Economic Region,简称ECER) 2007年10月正式启动。该经济区涵盖了马来西亚半岛东海岸的吉兰丹、登嘉楼和彭亨3个州以及柔佛州的丰盛港地区,占地面积66,736平方公里,人口约390万。该计划将持续12年,计划到2020年吸引投资1120亿马币,并为该地区创造56万个新的就业机会。马政府初期将投入60亿马币资金。旅游业,油、气及石化产品,制造业,农业和教育业将成为发展重点。马政府还成立了东海岸经济区发展理事会(East Coast Economic Region Development Council, ECERDC),以支持该计划的开展。

  沙巴发展走廊(Sabah Development Corridor, 简称SDC) 2008年1月正式启动。该计划拟用18年时间,吸引1050亿马币外资,创造90万个就业机会,使沙巴州国民生产总值增加4倍到632亿马币,失业率从目前的5.8%降至2025年的3.5%。马政府初期将拨款50亿马币,主要用于提升州内基础设施建设。SDC分为西部、中部和东部三大区域,主要发展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三大领域,以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经济发展和分配的均衡、确保可持续发展为三大目标。马政府成立了沙巴经济发展执行局(The Sabah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Authority, SEDIA),以吸引外来投资,支持该计划的发展。

  沙捞越再生能源走廊(The Sarawak Corridor of Renewable Energy, 简称SCORE) 2008年2月正式启动。该走廊覆盖沙捞越州中部地区,包括民都鲁、加帛、诗巫、沐胶及泗里街,占地面积70,709平方公里,占沙捞越州土地总面积的57%,人口超过60万。该走廊的发展核心是能源资源,尤其是水力发电、煤炭及天然气。该走廊计划在2008年至2030年的23年期间,共吸引投资3340亿马币,并为沙捞越州创造160万个就业机会。马政府成立了区域走廊发展机构(Regional CorridorsDevelopment Authorities, Recoda),作为一站式处理沙捞越再生能源走廊发展事务的机构。

13.东盟东部增长区 (BIMP-EAGA,BruneiDarussalam-Indonesia-Malaysia-Philippines East ASEAN Growth Area)

  增长区范围 涵盖文莱全境,印尼的东加里曼丹省、西加里曼丹省、中加里曼丹省、南加里曼丹省、北苏拉维西省、南苏拉维西省、中苏拉维西省、东南苏拉维西省、马古鲁省以及伊里安省,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州、沙巴州和纳闽联邦直辖区,菲律宾的棉兰老岛和巴拉旺省。总面积达156万平方公里,人口5500多万。

  特点 这一地区地理相邻,经济、宗教和文化联系密切,穆斯林人口集中,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困居民比例较大,属欠发达地区。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其中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储藏量巨大。区内主要经济为与农产品相关工业、资源基础工业和旅游业。制造业以农产品和资源的初级加工为主,旅游业具有很强的自然景观优势。

  增长区成立为整合该区域资源,促进区域内贸易、旅游和投资,加快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由时任菲律宾总统拉莫斯首先提出“增长区”概念,随即得到马印文三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于1994年3月成立。

  组织结构  增长区作为东盟东部次区域的合作组织,由签约国家部长会议、高级官员会议、国家秘书处、工作小组、增长区商业委员会以及增长区促进中心组成。增长区的运行机制特点是成员国家各自并行,国家之间通过部长级会议、高级官员会议、国家秘书处会议沟通。增长区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的工作联系。

  中国与增长区合作关系  自2003年以来,温家宝总理多次表示中国愿帮助东盟东部增长区发展,受到增长区国家领导人的普遍欢迎。2005年9月,在文莱举行的增长区会议决定与中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2005年12月,在马召开的东盟增长区会议上,中国正式成为东盟东部增长区的发展伙伴,开辟了双方合作的新渠道。2006年10月,在中国广西召开的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鼓励中国与东盟在支持次区域开发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包括在东盟东部增长区等地区开发经济合作区。2009年11月13日,中国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四国签署了《经济合作框架》。